招生原则:严守计划、尊重志愿、依据分数、从高到低
招生学校 | 招生计划 | 资格线(分) | 备注 | |
第一批 | 黄高 | 79 | 620 | 已自主招生51人 |
第二批 | 一中 | 1170 | 602(统招线) | 已自主招生40人 |
各乡镇按分配数从高分到低分,但不能低于536分。 | ||||
第三批(一) | 实验高中 | 1110 | 368 | |
二中 | 926 | |||
三中 | 926 | |||
五中 | 332 | |||
华英学校 | 181 | |||
博达学校 | 342 | |||
第三批(二) | 麻城职教集团 | 2150 | 300 | 对口(技能)高考 |
中职学校实行注册录取 |
注:
1.各批次划定的分数线是指可填报该批次学校计划志愿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等同于学校实际录取线。黄冈中学统招生资格线上考生具有填报黄冈中学志愿资格,录取时按照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计划录满为止,未录取的考生转入第二批次录取。黄冈外校面向我市招生计划执行一中分配生最低资格线。
2.“五年一贯制”和“3+2”学校(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为260分。
3.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录取最低资格线为学校所在批次统招生资格线的65%。
4.民办高中录取时,若批次线上生源不足,经市教育局批准,可招收部分该批次线下20分以内考生,但不得突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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